一面面锦旗,欧博一封封感谢信,一声声饱含深情的感谢,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在山东青岛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中声名鹊起,什么是“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这一机制又有哪些亮点呢?
它是青岛市创新打造的法律援助新品牌,以法律援助为切入点,以“两个打破”“五个统一”为原则,通过统筹市域内法律资源构建的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机制,旨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亮点一:打破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管辖限制
按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受到地域管辖限制,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到案件管辖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或由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初审后流转至管辖地法律援助机构审批,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难免因来回奔波、等待或因审查宽严不一等造成不便。
“全域受理、全域指派”机制实现了在青岛市域内不区分案件管辖,欧博娱乐群众在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均可实现无差别、一站式办结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指派手续,打破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管辖的地域限制,实现市域内一体化、无差别受理审批,一站式办结,避免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来回奔波和等待审批指派等问题。
青岛市还将“全域受理、全域指派”机制与本市首倡的胶东五市法律援助申请“五市通办”机制相衔接,对五市范围内的法律援助案件,群众可在五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通过材料初审、线上转办、线上审核的方式,线上线下一体服务,让异地群众不用跑远路即可办好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构筑起法律援助“市域内一体化服务、胶东五市跨城通办”便民服务大格局,打造出法律援助区域协作典范,欧博allbet切切实实让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亮点二:打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案件的区域限制
在原有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理模式中,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机构)仅能承办注册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案件,这既不符合律师执业不受区域限制的规定,又导致律师资源不能有效流动、合理配置,难以缓解法律服务资源紧张地区的群众需求。
“全域受理、全域指派”机制组建了全市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并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群众可以“点援”共享律师团队的承办律师或通过受理点申请法律援助,打破原有限制,增强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便利性,保障法律服务资源的充分配给。
一是组建了全市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对本机构管辖案件,可以在全市共享承办团队指派承办人员,也赋予受援人在全市范围内“点援”律师的权利,欧博百家乐打破了原先市直律师所律师不能承办区(市)的援助案件、区(市)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法承办市级及其他区市援助案件的限制,实现市域内法律援助服务资源的畅通流动;二是依托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广覆盖的优势,设立由市司法局统一授牌、全市共享共认的129家律师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群众可以就近直接向受理点申请法律援助,不论案件归哪个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由受理点进行初审、报法律援助机构审批后即可立即组织承办。这一机制实现了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的有效流动和均衡配置,极大保障法律服务资源的充分配给,有利于受援群众选择“心仪”的承办律师。
亮点三:统一公布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案件受理审查条件
统一公布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案件受理审查条件,确保机制有序规范运行。山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低保2倍执行,为保证一体化受理审批服务,由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民政部门低保待遇调整和城市农村不同低保标准,对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执行的经济困难标准,以及农民工、一二级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受理审查条件进行统一规范;结合《关于推行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的意见》《青岛市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开展一体化服务专题培训,同时绘制工作流程图,梳理业务流转程序、工作节点和业务衔接,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全域受理、全域指派”的认识。
亮点四:统一全市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和法律援助受理点
统一全市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和法律援助受理点。“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改变以往各自组团、互不相通的闭塞分散状况,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共享、均衡配置,在各法律援助机构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统一组建了全市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便于各法律援助机构跨辖区指派案件承办人员、便于受援人从全市范围内“点援”承办律师。同时,由青岛市司法局统一公布设立律师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受理点均可接受指派办理异地管辖法律援助案件。
亮点五:统一案件卷宗目录和案卷质量评分标准
统一案件卷宗目录和案卷质量评分标准,实现标准化、优质化服务。制定出台《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评分标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评分标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目录》《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目录》四个文件,细化法律援助案件分类和评分标准,明确会见、阅卷、归档时限,统一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要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单位及具体承办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目录进行收集、整理、归档案卷材料;要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安排专职监督人员跟踪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督促承办人履行职责,及时纠正案件承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考核、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多举措并行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督,规范案件办理和结案归档工作。
亮点六:统一升级应用“法援在线”系统平台
统一升级应用“法援在线”系统平台,畅通一体化服务网上快车道。升级打造“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2.0版,新增案件委托、转办、随机指派、“点援”律师等系统功能模块,拓展受理点、村居法律顾问端口,升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功能,推进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结案、数据追踪等一条龙线上业务办理;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入“法援在线”系统,对来电咨询法律援助业务一键导入“法援在线”平台,实现“法援在线”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双网融合、一体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便利性。
亮点七:统一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
统一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青岛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全市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成员、当事人专门指定(“点援”)的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村(居)法律顾问等,按要求发放补贴,明确了一体化服务机制的经费保障依据;同时,完善了法律援助补贴构成,提高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等主要事项类型案件补贴标准,新增认罪认罚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参加法律咨询活动等补贴标准规定;对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并要求各区市参照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市具体管理办法。目前,青岛是山东省唯一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跨区域指派有明确财政保障依据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