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有两名“落马”官员接受党纪政务处分,他们分别是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莫若平,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郝胜发。其中,莫若平于2017年10月已退休,被开除党籍;郝胜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莫若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车辆;拒不执行党组织的退休决定,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失察失责;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决定滥发奖金津贴;以低于成本价向企业员工销售住宅楼,套取下属单位资金发放效益补贴;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严重不负责任,未经评估出让探矿权,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及审核相关费用,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
经查,郝胜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车辆;纪法意识淡漠,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煤炭领域投资获利;私设“小金库”,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失察失责;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律己不严,利用职权贪占公款;不惜损害单位利益,滥用权力损公肥私;在利益诱惑面前,未能坚持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人都先后出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总经理,且同日“落马”。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通报中可以看出,这两人的“落马”都跟煤炭脱不了干系。
内蒙古自治区是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乡,是中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全区12个盟市中11个有煤矿,现有煤矿523处,核定产能12.8亿吨。也就是这块块乌金,在部分胆大妄为、别有用心之人的操控下,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邢云接受审判(资料图)
2020年1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14年;2019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一审获死缓;2019年10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一审获刑十六年;2019年10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被查,他曾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先后任职,还曾在神华集团工作。
白向群接受审判(资料图)
这也表明资源领域资金密集、权力集中、审批环节多,容易成为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发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专门提出,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
2020年2月28日,针对云光中、云公民、邢云、白向群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要对2000年以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这意味着,过去20年里的相关问题在尘封的历史中都将不再“安全”。
2020年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通报一名正厅级干部“落马”——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俊峰。
公开资料显示,王俊峰的工作经历与煤关系密切。王俊峰于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阿拉善盟煤炭管理局干事、包头市郊区煤炭局安全技术股股长、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包头监察分局副局长、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局长等职。2010年,王俊峰任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煤炭工业局副局长;201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煤炭工业局局长;2013年任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煤炭工业局局长。2015年,王俊峰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2018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20年3月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
据了解,截至2020年10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查处涉煤案件410件534人,其中厅局级24人,县处级94人;留置主要对象104人;结案11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4人,组织处理260人,移送司法机关44人。
腐败是资源领域事业发展的拦路虎。治理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职能职责,加大查办力度,对向资源伸手的施以重拳、决不手软,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同时通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挤压腐败的空间。